作者/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 李萬吉
全文出處/ 中時電子
上周台灣閱讀協會提出呼籲,認為注音是學習閱讀的重要工具,建議在幼兒園階段就要開始學注音,且政府應培養幼教師資教注音的能力,研擬適齡適性的注音符號教材教法。這是對現今幼兒教育規範,尤其是語言學習方面,提出新的的思考和批判。
現今的幼兒園教保準則及課綱規定,幼兒園實施課程要以統整方式進行,不能採分科方式和精熟為目的的讀寫算教學。然而實際運作時,這些規範不易界定,常被擴大解讀成什麼都不能教。主管機關進行相關督導時,不僅課程中不容看到類似的教學行為,就連相關的教材、教具都被當成洪水猛獸般,完全不應該出現。甚至像在抓現行犯一般,完全無視教室裡幼兒的存在,任意闖入拍照,簡直把幼兒園當犯罪場所,把幼教老師當現行犯看待。
許多案例顯示,學會注音符號的認讀,不僅可以增加幼兒閱讀和探索環境的機會,也可以當做親子互動的題材。只要透過有趣的教學活動,提早接觸,拉長學習時間,反而更能讓孩子融入在語言學習的樂趣中,並且以正確的方式學習。實際上,就算幼兒園不能教注音,許多家長還是各自想辦法讓孩子學,結果反而會因錯誤的方法而折損孩子學習的興趣,傷害語言基礎。
不僅注音符號學習如此,英語學習更是。許多研究都顯示提早接觸多語言學習,並不影響孩子母語的學習,更可促進語言能力的發展,關鍵在於適當的環境和正確的方法。可惜政府不願積極面對,只是矇著眼禁止一切。
這是台灣幼教現場面臨的困境,政府對幼兒園家長的需求視而不見,加上一些陳舊且似是而非的觀念,讓幼兒階段的語言教育長期處在一種詭譎模糊的狀態,保守的政策限制幼教的發展,不合理的法規也讓大家難以適從,父權的心態讓一些公務人員橫行霸道。在缺乏更務實與前瞻的幼教制度下,許多亂象自然而生,更多的幼兒學習發展也就被耽誤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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