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 李萬吉

全文出處/中時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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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幾天在網路社群平台上,有家長爆料某國小選用體育老師擔任導師,不符家長對導師的期待,想透過網路輿論力量來給學校壓力,達到更換老師的目的。沒想到招來的回應卻是對該貼文排山倒海的譴責,導致最後只好關閉平台帳號來平息眾怒。

  此事件反映出幾個不同的觀念和問題,頗值得大家思考。首先,貼文家長的觀念有待商榷,但不可諱言在長久以來以智育為重的社會中,那是許多家長的傳統價值觀,尤其小學導師要負責教授國語數學科目,家長對體育老師的授課專業難免會有懷疑,只是多數家長不會把心中的質疑這麼直接的表達出來。所幸,透過此事件可看出社會觀念已有明顯改變,多認為體育老師一樣有資格擔任導師,不該以老師的專長科目來斷定其教育專業和熱忱。

 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,一般認知教師應該都有擔任導師的責任義務,但對導師的專業和條件其實沒有明確的規範或要求。因此,多數的老師也只能邊做邊學,摸索累積出經驗和知能。過程中往往會因為導師個人特質、家長配合態度、學校行政支持等各種因素,讓導師的專業和熱忱產生差異,也造成家長對導師任教品質的評價,甚至設法要選老師。

  教師的專長、學歷和資歷,都只是基本要件,不代表導師必然的專業表現。對於辦學者來說,重要的是不斷強化導師的專業知能,包括班級經營、學生輔導、親師互動以及行政配合等方面。只要透過各種研習和分享機制,激勵老師們相互學習,正向模仿,就能大幅提升導師的專業表現,讓每個導師都能以最佳的狀態來教導學生和面對家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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